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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中国山西 留学人员创业园入园申请工作的通知

作者:小编 | 发布时间:2025-01-15
各留学人员企业: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厚植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创新创业生态,积极落实《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鼓励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办法》,进一步鼓励和吸引优秀海外人才

各留学人员企业: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厚植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创新创业生态,积极落实《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鼓励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办法》,进一步鼓励和吸引优秀海外人才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创新创业,现就开展2025年度(第一批)中国山西留学人员创业园入园申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一)留学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1.在国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士及以上学位的留学生(学士学位要求为权威机构最新公布世界排名前500名大学,不含境内;硕士及以上学位无排名要求)。

2.在国内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且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或取得中级及以上职称,并到国(境)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做访问学者或博士后满一年的人员。

3.在港、澳、台留学的同等条件人员。

(二)留学人员企业应满足以下条件:

1.留学人员企业须入驻留创园开展创新创业活动。

2.留学人员必须以资本金或技术入股企业,且所占股份比例不低于30%(含30%),留学人员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为企业提供项目来源、技术支持和经营管理服务。

3.在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设立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成立时间一般不超过24个月(企业注册时间为2023年2月28日之后),由区外迁入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不受成立时间限制。

(三)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具有高成长性并符合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的主导产业发展方向及相关环保要求,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创业计划,具备与创业计划相应的自有资金。创新类与创业类具体要求如下:

1.创新类项目要求创业团队具备一定的科技创新能力,留学人员企业从事高新技术及产品的研究开发和成果转化工作,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项目须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具备未来2-3年知识产权及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规划,且企业实缴资本不低于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预计总投资的50%,留学人员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2.创业类项目一般支持创业团队从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要求的跨境电商、文化创意、艺术设计以及其他新业态领域经营活动的留学人员企业。留学人员应具有学士及以上学位,其中取得学士学位的,其毕业高校应为权威机构最新公布世界排名前500名大学(不含境内)。

二、申请资料

留学人员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并对其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一)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申请书;

(二)留学人员创新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项目商业计划书;

(三)附件材料。

三、报送要求

以上申请资料用A4纸双面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纸质版一式七份盖章签字),同时将申请资料电子版及入园项目PPT(围绕商业计划书编制,汇报时间8分钟)刻录光盘1份一并报送至山西省太原市康寿街11号科技创新孵化基地4号楼4层中国山西留学人员创业园AS10。

受理截止时间为2025年2月28日,逾期将不予受理。

四、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梦浩 周静 毕会琴 闫瑞

联系电话:0351-75603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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